代理記賬
服務平臺
1、專項業務章(各部門用章等)由各專業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。
2、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,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。使用《公章審批單》。
3、公章一般不得攜帶外出使用,如遇特殊情況,需攜帶公章外出,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,并由公章保管人攜章隨同。
4、公章使用(公司紅頭文件除外),必須見《公章審批單》批準后公章管理人員方可蓋章,公章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,因使用公章不當造成損失的,應追究其相應責任。
5、公章管理人員如工作變動,應及時上繳公章,由重新確定的公章管理人員另行辦理接收公章手續,不得私自轉交他人。